关于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出行的 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2-03-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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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侗乡网
全县的父老乡亲们,大家好!
为落实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共同营造“平安清明”“文明清明”的良好氛围,请做好以下安全防护措施:
一是开展文明祭扫。倡导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健康文明方式缅怀故人,不在公墓、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香烧纸、点灯燃烛、燃放鞭炮。
二是配合做好森林防火。不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做好留守老人、小孩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员的监护,防止因监护不力导致人为森林火灾火警发生。
三是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防止因聚集性聚餐操作不当,乱食、误食导致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不超速超载,不违章驾车,不违规带人,不开“情绪车”“冒险车”,杜绝疲劳驾驶,不搭乘酒后驾驶人员车辆以及货车、农用车、无牌无证、非客运车辆,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亲朋好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五是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第一时间向属地有关部门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就诊或自我隔离。
六是自觉不外出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叮嘱在外家人、亲朋非必要不返乡祭祖、走亲、聚会及参与节庆活动等;积极响应“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聚餐等活动。
为落实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共同营造“平安清明”“文明清明”的良好氛围,请做好以下安全防护措施:
一是开展文明祭扫。倡导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等健康文明方式缅怀故人,不在公墓、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香烧纸、点灯燃烛、燃放鞭炮。
二是配合做好森林防火。不携带火源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检查;做好留守老人、小孩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员的监护,防止因监护不力导致人为森林火灾火警发生。
三是自觉落实食品安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防止因聚集性聚餐操作不当,乱食、误食导致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不超速超载,不违章驾车,不违规带人,不开“情绪车”“冒险车”,杜绝疲劳驾驶,不搭乘酒后驾驶人员车辆以及货车、农用车、无牌无证、非客运车辆,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亲朋好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五是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腹泻等疑似症状,第一时间向属地有关部门报告,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就诊或自我隔离。
六是自觉不外出不聚集。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叮嘱在外家人、亲朋非必要不返乡祭祖、走亲、聚会及参与节庆活动等;积极响应“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要求,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聚餐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