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公安局关于肇兴景区禁止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飞行的通告
2024年4月19日,黎平县肇兴景区举办“谷雨节”系列活动,为维护活动期间景区空中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将在肇兴景区有关空域和时段实行禁飞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管制时段及区域:4月19日16:00至4月19日24:00,将对肇兴景区(肇兴老寨门至上寨卡点)实行禁飞管制。
二、禁飞管制期间,除向公安机关进行飞行报备的无人机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飞行,禁止放风筝、气球和航拍行为。
三、管制期间,请广大群众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请勿擅自携带违反现场管制规定的飞行器进入管制空域。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联合相关部门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