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 告(2023年3月10日黎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8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 铭为黎平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免去:
欧邦政的黎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黎平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