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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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新大市场管理优惠措施
发布时间:2022-11-02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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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侗乡网

为鼓励黎平老大市场经营户搬入黎平新大市场按照划行规市有序经营,做好市民“菜篮子”工程,促进黎平新大市场繁荣,树新风,改陋习,达到规范管理目的,特给予下列优惠措施待遇。

一、新大市场按照蔬菜、猪肉、牛羊肉、熟食、腌冻菜、豆制品、粮油、禽蛋、干货、水产、其他等分类业态划区划行规市经营管理,同类商品归集到一个区域摊位经营销售。

二、鼓励老大市场肉摊长租经营户搬迁到新大市场经营,摊位位置以新(老)市场排数顺序安排自选,先选先得。老市场肉摊位面积1.4㎡,新市场肉摊位面积2.88㎡,租赁经营期延续原老市场租赁协议年限。

三、鼓励老市场流动摊位经营户搬迁到新大市场大厅内租赁摊位经营,蔬菜区固定摊位每天收取2元卫生服务费,蔬菜自产自销区每个摊位每天收取1元卫生服务费。

四、鼓励老市场租赁商铺经营的经营户搬迁到新大市场租赁商铺经营,新市场商铺租金比老市场商铺租金优惠2000元,租赁合同一年一签。

五、新大市场提供市民开车购物1小时内地下停车场免费停车服务。

六、有需要购买商铺或摊位的老市场经营户,享有拆迁户同样的95折优惠待遇。

七、以上优惠措施解释权属黎平县新大市场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黎平县新大市场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