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城市违建管理和城市环境管理工作,加大城市违建查处力度和城市管理力量,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招聘城建管理协助员共38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由县住建局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指导,由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发布方案、报名、资格审查、基础体能测评、面试、确定拟招聘人员、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城建管理协助员,招聘人数:38人。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黎平县户籍或黎平生源的初中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军人;或具有黎平县户籍或黎平生源的政法类学校(以法学为主要专业)、公安学校、警察学校、武装学校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3年4月20日以前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身体健康,具备履行招聘岗位身体要求。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2日—4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及方式: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港澳新区B-7栋5楼);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等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4张。本人填写《黎平县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城建管理协助员报名表》(附件1),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中的告知信息,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和个人意愿。《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资格审查
由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组成资格审查组,按照本《招聘方案》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为期1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报考合格人员。
七、基础体能测评
报考城建管理协助员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需进入基础体能测评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2021年4月26日,上午8:30至11:30。
基础体能测评主要是测评考生身体素质是否符合城建执法工作的需要。基础体能测评项目由黎平县规范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需求制定,基础体能测评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基础体能测评中,考生对本人或他人体能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有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即向在场的工作人员当场提出,事后提出的不予受理。
考生须持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部队身份证件)参加基础体能测评。(备注:体能测评合格者于当日下午14:30至17:30,到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领取面试准考证)。
七、面试时间和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4月27日(下午14:30至17:30)。
面试时间:2021年4月28日,上午8:00至下午17:00。
面试地点: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港澳新区B-7栋5楼)。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室。
面试工作结束后,将面试结果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为期1天,公示无异议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足额确定体检人员。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对成绩相同者另外进行面试,取最高分者为体检对象)。体检在招聘实施单位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初次不合格者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以招聘实施单位指定的时间和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资格,该职位依次进行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政审对象。根据相关规定按照程序开展政审工作,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政审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7.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形的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
考核合格者,由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公示期间收到举报、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聘用程序,如在公示期间经调查有影响聘用的,经调查核实,不再进入聘用程序,该职位进行依次递补。公示合格人员与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聘用合同,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派遣至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协助岗位工作,受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聘用期一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被聘用人员严格实行合同管理,岗位聘用。
十一、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每人3400元/月(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十二、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按程序、条件严格把关。在招聘面试、考核的工作中,执行亲属回避规定。如招聘中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是国家工作人员,按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涉及招聘对象的,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十三、其它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一定要认真阅读本次招聘方案,特别应注意招聘的条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招聘某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本《招聘实施方案》由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8212349043 黎平县仟山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0855-6223522黎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监督电话:0855-6221555黎平县纪委监委
附件1:黎平县2021年面向社会招聘城建管理协助员报名表
黎平县公开招聘城建实施方案(第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