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五部门发布通告 严厉打击土地违法犯罪行为
发布时间:2021-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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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侗乡网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土地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买卖土地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2021年9月1日前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对顶风作案或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的,将从严从重处罚。
此外,对非法占用、转让、倒卖永久基本农田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该通告已于2021年8月18日起施行。
通告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后才能动工建设。对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非法买卖土地的,必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在2021年9月1日前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对顶风作案或拒不停止违法行为、拒不接受调查处理的,将从严从重处罚。
此外,对非法占用、转让、倒卖永久基本农田等行为涉嫌犯罪的,将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该通告已于2021年8月1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