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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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侗乡网
广大市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贵州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黎平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打非治违”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突出以消防、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及工业园区、民爆物品、旅游、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特种设备、学校、食品、木材生产加工、再生资源、城郊结合部等17大重点行业领域区域整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位市民可以登录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详情:http://www.lp.gov.cn。
二、“打非治违”时间
从即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
三、有奖举报
人民群众如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形的,欢迎进行举报,举报的信息线索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单位或个人名称、违法事实、时间、地点和相关证据材料,经查实认定的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按照易造成一般性安全事故的,每起奖励300元;易造成较大和重大事故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举报的要求如下:
(一)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的。
(二)举报奖励原则限于实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的,在违法行为处理结束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且举报人愿意领奖的,给予奖励。
(三)同一个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单位受理登记该举报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四)对同一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五)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应真实可靠,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执法单位已核实,正在处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举报奖励范畴,在接到举报时应第一时间告知举报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
希望广大生产单位和群众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家庭主体责任,杜绝个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持续关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投诉、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告!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2045(县消防救援大队)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1375(县交通运输局)
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1042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非煤矿山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33057(县应急管理局)
城镇燃气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352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33057(县应急管理局)
民爆物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3964608(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
冶金工贸及工业园区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33057(县应急管理局)
旅游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1539(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生态环境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7440(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
森林草原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1965(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12843(县市场监管局)
学校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1525(县教科局)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12843(县市场监管局)
木材生产加工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1965(县林业局)
再生资源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1278(县工信和商务局)
城郊结合部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352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黎平县打非治违专班邮箱:lpxaqsczxzzsnxdzb@163.com
以上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地点为对应行政单位办公地点。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红线,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贵州省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黎平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打非治违”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突出以消防、交通、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及工业园区、民爆物品、旅游、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特种设备、学校、食品、木材生产加工、再生资源、城郊结合部等17大重点行业领域区域整治,集中打击惩治一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各位市民可以登录黎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了解详情:http://www.lp.gov.cn。
二、“打非治违”时间
从即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
三、有奖举报
人民群众如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违规情形的,欢迎进行举报,举报的信息线索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单位或个人名称、违法事实、时间、地点和相关证据材料,经查实认定的违法行为举报线索,按照易造成一般性安全事故的,每起奖励300元;易造成较大和重大事故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最高不超过30万元。奖励举报的要求如下:
(一)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本县行政区域的。
(二)举报奖励原则限于实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的,在违法行为处理结束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且举报人愿意领奖的,给予奖励。
(三)同一个违法违规行为分别被多人举报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单位受理登记该举报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四)对同一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五)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应真实可靠,凡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行为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六)执法单位已核实,正在处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举报奖励范畴,在接到举报时应第一时间告知举报人。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实施。
希望广大生产单位和群众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家庭主体责任,杜绝个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持续关注、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投诉、举报身边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通告!
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2045(县消防救援大队)
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1375(县交通运输局)
建筑施工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1042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非煤矿山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33057(县应急管理局)
城镇燃气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352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33057(县应急管理局)
民爆物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3964608(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
冶金工贸及工业园区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33057(县应急管理局)
旅游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1539(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生态环境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7440(州生态环境局黎平分局)
森林草原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1965(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12843(县市场监管局)
学校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1525(县教科局)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12843(县市场监管局)
木材生产加工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1965(县林业局)
再生资源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1278(县工信和商务局)
城郊结合部安全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855-6223522(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黎平县打非治违专班邮箱:lpxaqsczxzzsnxdzb@163.com
以上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地点为对应行政单位办公地点。
黎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5日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