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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贵州省委一号文件发布
发布时间:2024-04-08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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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日报

中共贵州省委 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加快“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做好202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三农”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贵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加快“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坚决守牢粮食安全底线,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大力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打好乡村全面振兴漂亮仗,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贵州新画卷,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实支撑。

 

  一、确保粮油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

 

  (一)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坚持稳面积、增单产,坚决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持续提升粮油生产、储备、加工能力,扎实推进粮油生产能力提升行动“六大工程”。聚焦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集成良田良种良机良法,实施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加快品种更新迭代,强化技术组装配套和集成创新,发布一批优质、绿色、高效主推技术。2024年力争全省粮食和油菜单产均提升2%左右,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粮油生产任务。巩固大豆扩种成果,支持发展油茶,适度发展花生、紫苏等特色油料。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统筹做好市场化收购服务和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继续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大豆、油菜种植补贴政策。完善农资保供稳价应对机制,稳定农民预期,降低生产风险。加大金融保险支持保障,持续推进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服务,推动落实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工作。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蔬菜保供基地建设。推动肉牛产业扩群增量,以家庭牧场为重点,组织实施肉牛养殖“十百千万”工程,大力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2024年新增肉牛家庭牧场4000家以上。抓好生猪产能调控,持续发展肉羊、家禽产业。加快推进奶业发展。因地制宜开发森林食品。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多渠道拓展食物来源。

 

  (二)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制度体系,守牢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全省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028.0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613.97万亩。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改革,坚持“以补定占”,实现省域内年度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落实土地网格化监管制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各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和耕地非法取土。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完善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加强退化耕地治理,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探索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相挂钩的有效机制。持续整治“大棚房”。分类稳妥开展违规占用耕地整改复耕,细化明确耕地“非粮化”整改范围,合理安排恢复时序。加大撂荒地整治,挖掘生产能力。

 

  (三)持续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质量第一,优先把具备水利灌溉条件地区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坚持农民主体地位,深入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635”工作机制,引导农民参与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验收等工作,2024年新建和提质改造高标准农田260万亩以上,确保建一块、成一块。扎实推进水网建设三年攻坚行动,加快在建水库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实施一批灌区、水网联通项目,开工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管护,统筹推进高效节水灌溉。继续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重点山洪沟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加快推进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加强气象灾害短期预警和中长期趋势研判,健全农业防灾减灾救灾长效机制。加快现代设施农业建设。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强化公益性服务功能。健全基层动植物疫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

 

  (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聚焦解决“谁来种地”问题,以小农户为基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提升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水平,增强服务带动小农户能力,2024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达3200家以上、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3500家以上。持续培育100家引领型龙头企业。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和标准体系建设,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拓展服务领域和模式。

 

  (五)做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调控。实施粮油储备能力提升行动。推进政府储备区域布局和重要农产品品种结构调整。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粮减损,大力提倡健康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二、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六)持续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持续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压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责任,巩固提升“3+1”保障成果。完善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强化帮扶措施落实,及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加强部门数据交换共享,及时将农村高额医疗费用负担患者纳入监测,按规定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和救助政策。研究推动全省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

 

  (七)持续加强产业和就业帮扶。强化帮扶产业分类指导,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要求,用好“六条盘活路径”,加快推动农村项目资产提质增效,2024年基本完成盘活任务。确保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比例保持总体稳定,持续做好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建立健全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持续开展消费帮扶。深化粤黔东西部协作,推进防止返贫就业攻坚行动,省外务工劳动力稳定在600万人左右。统筹用好就业帮扶车间、公益岗位等渠道,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

 

  (八)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持续深化就业增收、产业发展、资产盘活、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加快推动大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融入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易地搬迁至城镇后因人口增长出现住房困难的家庭,符合条件的统筹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范围。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就业帮扶车间发展、合理开发公益岗位和搬迁脱贫群众自主创业就业。

 

  (九)加大对重点地区帮扶支持力度。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调整至2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加强整合资金使用监管。推动更多国有金融机构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力度,强化风险防控,助力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发展。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推动统一战线“地域+领域”组团式帮扶,力争形成一批标志性帮扶成果。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向脱贫地区倾斜。

 

  三、围绕“富在农家”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

 

  (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焦品种品质品牌,推进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绿色化、市场化,加快发展壮大茶叶、辣椒、刺梨、蔬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2024年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产值增长4%左右。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进林上林下产业综合开发利用和立体融合发展。运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按规定推进乡村旅游示范区、民族特色村寨旅游融合发展示范村寨建设,培育生态旅游、森林康养、休闲露营等新业态,推进乡村民宿规范发展、提升品质。优化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十一)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坚持市场导向,持续推动农产品加工提质增效,聚焦大宗农产品和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引导大型农业企业发展精深加工,培育农产品加工头部企业,2024年力争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66%。推进农产品加工设施改造提升,支持区域性预冷烘干、储藏保鲜、鲜切包装等初加工设施建设。在县域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发展,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促进农产品加工转化增值。在城市周边布局发展中央厨房、净菜加工等新业态。

 

  (十二)推动农村流通服务业发展。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补齐县域商业体系基础设施短板,提质改造农产品批发市场、乡镇农贸市场、露天集市和县级物流共同配送中心,完善县乡村商业网络,促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优化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布局建设县域产地公共冷链物流设施。培育打造一批省级电商产业园区、龙头企业及直播基地、直播团队。加强农村流通领域市场监管,持续整治农村假冒伪劣产品。

 

  (十三)打造农业品牌和加强对外合作。加强农业品牌建设,打造一批优强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推动“贵州黄牛”进京入沪品牌形象店建设,扩大贵州黄牛在粤港澳大湾区市场占有额。以茶叶为主攻方向,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农业合作,2024年茶叶出口额力争同比增长10%以上。支持特色餐饮企业到省外开设直营或加盟连锁门店。

 

  (十四)强化农民增收举措。深入实施脱贫人口增收专项行动,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加大畜禽养殖等到户类产业扶持力度,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在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领域,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完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监控预警一体化监管平台功能,加大根治欠薪工作力度,保持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动态清零。落实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加大劳务品牌建设力度。支持发展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满足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做好大龄农民工就业扶持。鼓励以出租、合作开发、入股经营等方式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四、围绕“学在农家”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十五)注重人才培育。推进“贵州技工”“黔菜师傅”“黔灵家政”“黔旅工匠”培训工程,做强“贵州绣娘”等职业技能服务品牌。抓好返乡下乡人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妇女、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培训。统筹利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等培训资源,发挥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培训农民的主体作用。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培训,对乡镇领导班子和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等进行轮训,不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选优派强用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推动各级党组织通过驻村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锻炼干部。

 

  (十六)引导人才入乡。组织引导法律、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社会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对长期服务乡村的人员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方面按规定予以适当倾斜。持续开展激励农技人员创新创业行动。推广医疗卫生人员“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继续实施“百校联百县兴千村”行动、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和“特岗计划”。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领头雁·向黔进”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育行动和“甲秀之光”访问学者计划。

 

  (十七)盘活人才资源。盘活现有乡土人才存量,持续发掘技术水平高、传统手艺好的“土专家”“田秀才”,建立“乡土人才库”,培养乡村创业能人,带动农民创新创业。创新科技特派员管理模式,深化“组团式”帮扶内涵,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围绕“乐在农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十八)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向乡镇、村、寨(组)延伸,推动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和优质文化资源下沉,增加有效服务供给。继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农业文化遗产、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开展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坚持农民唱主角,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贵州活动,促进“村BA”、村超、村晚等群众性文体活动和节日民俗活动健康发展。

 

  (十九)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创新移风易俗抓手载体,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强化村规民约激励约束功能,持续开展滥办酒席、大操大办、低俗婚闹、高额彩礼、散埋乱葬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健全基层红白理事会,鼓励各地利用乡村综合性服务场所,为农民婚丧嫁娶等提供普惠性社会服务,降低农村人情负担。修订完善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老爱亲等约束性规范和倡导性标准,革除陈规陋习。推动党员干部带头承诺践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移风易俗文明实践活动,强化正向引导激励,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清单制、积分制、“寨管家”、“民族团结食堂”等有效办法。

 

  (二十)建设平安乡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推动村(社区)内各类网格“多网合一”。健全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持续防范和整治“村霸”,依法打击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加强电信网络诈骗宣传防范。提高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开展农村道路交通、消防、沼气、化粪池、农机、渔船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治理攻坚。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工程、应急管理信息化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提升防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建设。

 

  (二十一)推进大数据赋能乡村振兴。推动实施“数智黔乡”工程,围绕服务赋能、产业赋能、管理赋能加快建设“1+3+N”应用服务体系。实施数字乡村“新基建”工程,加快实现农村网络普及覆盖与升级换代,推进农村互联网、电信网、广电网三网融合。构建乡村数字惠民便民服务体系,探索智慧农业试点。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实行村级数据填报“一张表”制度,持续为基层减负。

 

  (二十二)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五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稳步提高乡村医生中具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比例。提升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逐步提高县域内医保基金在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比例,加快将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贯彻落实贵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关心关爱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实施产粮大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六、围绕“美在农家”提升乡村建设水平

 

  (二十三)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分类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加快推进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批复,推进乡村地区规划管控全覆盖。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效性、可操作性和执行约束力,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加快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分类建设标准规范,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按规定创建一批符合标准的示范村。在耕地总量不减少、永久基本农田布局基本稳定的前提下,综合运用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政策,稳妥有序开展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整合盘活农村零散闲置土地,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二十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整合资金资源,坚持“缺什么补什么”,整村推进改厕、改圈和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确保农村畜禽圈舍改造、养殖污染治理取得明显突破。2024年完成新(改)建农村户厕17万户,30户以上自然村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达80%,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24.5%。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

 

  (二十五)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种养循环模式。大力推广秸秆收储加工利用。整县推进畜禽粪污等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持续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食用农产品产地质量安全控制和产品检测,依法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和重点人畜共患病防控。坚定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推进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深化落实林长制。抢抓“以竹代塑”机遇,推进竹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实施古树名木抢救保护行动。抓好以松材线虫病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二十六)推进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在有稳定水源的地区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加快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持续实施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推进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动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发展,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推进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巩固农村危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果。抓好农村木质房屋消防安全。开展乡村杆线序化整治。

 

  (二十七)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加强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综合承载能力。优化县域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扩大县域就业容量。支持县域发展比较优势明显、就业容量大的富民产业。统筹县域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管护,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建设一批县域医疗次中心。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让愿意到县城落户的农民加快融入县城,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将城镇常住人口全部纳入住房保障政策范围。

 

  七、强化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

 

  (二十八)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强化种质资源保护、鉴定和利用。支持作物种源创新基地等生物育种创新平台建设。开展关键核心育种技术攻关,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专家团队,加快提高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等粮油作物育种水平,推进茶叶、辣椒、蔬菜、中药材、肉牛等特色优势产业品种培优。建设南繁育种服务平台,推进粮油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培育种业振兴骨干力量。

 

  (二十九)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与浙江、云南合作推动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加强与广东、湖南等省农机合作,建设区域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和救灾应急中心,提升农机社会化和公益化服务能力。加快高性能播种机一线部署速度。建立“区域一体化+专业技术支撑”机制,开辟急需适用农机具鉴定“绿色通道”。落实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强化农机北斗应用,逐步建设北斗智能农机作业及应急管理平台。

 

  (三十)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加强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的监管,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建立分级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和征收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的最低补偿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稳慎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做好息烽、湄潭、金沙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经验总结。

 

  (三十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及其他领域改革。制定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国有林场试点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建设和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协同落地,全面完成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任务。继续深化国有农场改革,促进国有农场持续发展。坚持政事分开、社企分开,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三十二)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增加村集体收入。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生产、劳务等居间服务,在符合资金使用政策前提下,可根据需要利用财政资金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农机服务。探索“新型集体经济+”共赢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参股等方式增加集体收益。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第三方检查方式。加快推进全省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一张网”建设。对集体资产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登记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实行税收减免。

 

  八、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

 

  (三十三)健全党领导农村工作体制机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明确主攻方向,扎实组织推动。适时召开“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现场会,按规定表彰一批“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加强党委农村工作体系建设,强化统筹推进乡村振兴职责。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大兴调查研究,推动解决农民群众反应强烈的问题。优化各类涉农督查检查考核,突出实绩实效,能整合的整合,能简化的简化。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在精文减会、统筹规范“督检考”、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清理规范节庆论坛展会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真正减轻基层负担。讲好新时代乡村振兴贵州故事。

 

  (三十四)坚持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坚持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县乡村三级联动争创先进、整顿后进机制,实施“排队抓尾、双整双创”行动。建好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级组织体系,深化村级议事协商实践。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健全选育管用机制,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后备力量培育储备三年行动。落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若干意见,健全以县级统筹为主的片区协作、提级监督、交叉检查工作机制,持续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乡镇对县直部门派驻机构及人员的管理职责,加大编制资源向乡镇倾斜力度,县以上机关一般不得从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推广“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做法,严格实行上级部门涉基层事务准入制度,健全基层职责清单和事务清单,推动解决“小马拉大车”等基层治理问题。着力增加村集体收入、村级组织财政补助收入、村干部收入“三项收入”,持续加大财力统筹,重点保障村级组织正常运转,落实好村干部待遇,不断筑牢农村基层基础。

 

  (三十五)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成效的最高评判标准,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共建共享。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尊重客观规律,结合当地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农民接受程度推进工作,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落实。坚持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一张蓝图绘到底,不断积小胜为大胜。

 

  (三十六)完善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将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用好乡村建设项目库,确保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逐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振兴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继续发挥全省农担体系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基金及专项基金作用。强化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探索开展设施农业建设等涉农领域贷款贴息奖补试点。加快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统筹推进农村信用社高质量发展和风险化解处置工作。推动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签订再保协议,做好大灾准备金提取工作。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有效防范和纠正投资经营中不当行为。加强涉农资金项目监管,严厉查处套取、骗取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信心、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全力推进乡村振兴开新局,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贵州实践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