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3月伊始,伴随着春天的脚步,我国正式进入“两会时间”。
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每年全国两会,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提案内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诸多领域。
提案如何出炉?政协委员和答复部门付出了怎样的努力?多彩贵州网推出“拍案叫绝”栏目,聚焦在过去的一年里,政协委员用提案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向人民群众交出的一份份扎实的“委员作业”。
案由:关于加大打击侵权假冒、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捍卫国民品牌的提案
提案者:余留芬
办理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目前,中小企业在打击侵权仿冒、保护知识产权方面,主要采取的还是联合工商等执法部门人力盯梢的传统方式,需要派出大量工作人员蹲守、追踪,不仅浪费大量的人力,还牵扯到中小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但实际效果往往并不理想,追踪过程中,即便将仿冒团伙的制假源头打掉,对方依然可以随时更换身份重新出来进行仿冒。”3月9日,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盘州市岩博村党委书记余留芬说。
为此,2021年全国两会期间,她提交了一份题为《关于加大打击侵权假冒、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捍卫国民品牌的提案》。
针对以上问题,她提出3方面建议:一是在政策上保护创新、捍卫正品,扶持中小企业良性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营商环境。二是提高侵权假冒的犯罪成本,降低维权和执法成本。三是传统与创新相结合,推广应用创新的打假新技术新模式,打假共治系统各方合力打假。
2021年7月收到提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进行了办理和答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假冒事关创新型国家建设、事关高质量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近年来,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保护知识产权。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强化商标、专利监管执法,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安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采取系列举措,取得积极成效。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总局)注重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良好工作格局。
全国政协委员 余留芬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强化统筹部署。每年初,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工作,研究问题,部署任务;印发年度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部署推进落实。
完善法规制度。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合作制度,提升执法综合效益。2021年3月,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新业态监管、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重点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开展专项行动。2021年4月23日,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集中销毁行动,16个省(区、市)同步销毁侵权假冒伪劣商品2000吨,货值7亿余元。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2020年全国办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4.2万件,同比增长9.9%。
创新监管方式。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监管执法,大力推进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提升监管质量效益;加快建设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联通46个部门、所有省区市,广泛归集各类主体信用信息,初步形成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的“总枢纽”,为打击侵权假冒提供数据支撑。
扩大宣传教育。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印发《关于加强打击侵权假冒宣传工作的通知》,部署各地区、各成员单位强化传统媒介作用,发挥新兴媒体优势,打造全方位宣传矩阵;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每年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形成示范效应。
深化国际合作。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3年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期间举办打击侵权假冒国际合作论坛,中外执法司法部门、外国驻华使馆、国际组织和知名企业代表应邀参会,交流打击侵权假冒经验做法,探讨提升全球治理水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密切行刑衔接,构建全链条打击模式;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刑法》等相关法律制修订,加大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创新监管执法方式,提升追踪溯源和精准打击能力;推进社会共治,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打击侵权假冒新模式,切实维护包括中小企业在内的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