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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对部分扣留车辆因长期未前来处理依法进行报废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1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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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侗乡网

2021年10月至今,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和辖区各派出所因交通违法或交通事故等原因,依法暂扣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小型汽车等车辆共505辆,仍未接受处理,请清单内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驾驶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持车辆相关手续到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处理并领取车辆。对逾期不来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该批车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报废处理。联系电话:0855-6221597,联系地址:黎平县德凤街道西门街141号。

特此公告

 

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18日

 

 

 附件:车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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