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人民的"春节"——侗年
发布时间:2023-12-1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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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侗乡网
侗年盛行于黔湘桂鄂4省(区)广大侗族地区,传统时间大致在每年农历十月下旬至冬月上旬。部分区域的侗年以“杨家年”为基础,传说历史上侗族杨姓一位先祖系朝廷将军,因战事突发被派远征,恐难回家过年,族人合计在他出征前的十一月初三提前过年,并沿袭至今。2010年,国务院将其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5年12月11日,贵州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省(区)侗学会负责人、专家学者会聚黎平,形成设立侗年的共识,将每年农历十一月初一至初三定为侗族新年,名称为“侗年”。随后,广西壮族自治区龙胜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湖南省通道侗族自治县、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以人大立法的形式,先后将侗年明确为当地的法定假日。
根据黔湘桂三省侗族各界达成的关于侗年的“黎平共识”,侗年期间,侗族地区各村寨按照自己的习俗和方式欢度侗年。黎平佳所一带,家家户户均邀请亲友到家品尝美味佳肴,晚上在戏台上举行文化活动,节目有侗戏汇演、弹唱有关侗族历史的琵琶歌等等。肇兴侗寨会举行祭萨、抬官人、唱侗族大歌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