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城镇精致管理和乡村治理,扎实做好黎平县存在安全隐患、违反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蓝色屋顶”彩钢棚和临时违法建(构)筑物的整治工作,防范发生“蓝色屋顶”彩钢棚坠落伤人、伤物等情况,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黎平县运用“五举措”扎实推进“蓝色屋顶”治理工作,切实保护传统建筑格局,促进城镇风貌管控常态化。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印发《黎平县“蓝色屋顶”整治工作方案》及《黎平县“蓝色屋顶”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实施步骤、工作职责,成立以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两违”办,统筹调度全县“蓝色屋顶”整治工作,切实压实各级党委(党组)责任,推进了“蓝色屋顶”治理工作走深走实。
加大排查力度,落实落细整治措施。按照“部门联动、属地负责、源头控制、长效管理”原则,通过采取入户采集、巡查走访、无人机航拍等方式,对城镇规划区域内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镇主次干道等重要干线两侧违规设置、与当地整体建筑风貌不协调、存在安全隐患的“蓝色屋顶”彩钢棚和临时违法建(构)筑物进行拉网式清理,并精准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截至6月底,全县共排查“蓝色屋顶”问题753个,面积18041.5平方米。
加大整治力度,建立长效机制。为实现在2023 年底前,全面消除城镇乱搭乱建的“蓝色屋顶”彩钢棚建(构)筑物,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城镇人居环境得到全面提升目标任务。黎平县依据先易后难、先重点后一般、先单位后个体、先党员(干部)后群众的方式进行治理,对排查出的存在安全隐患、违反建筑风貌管控要求的“蓝色屋顶”彩钢棚和临时违法建(构)筑物,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一违一案”要求,制定具体问题整改方案,做到边排查边整改,主动发现、主动处置,无条件自行拆除“蓝色屋顶”,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在查漏补缺,检查验收的同时,各乡镇不断总结提炼,逐步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可借鉴的“蓝色屋顶”整治经验,不断完善长效监管措施,防止反弹。同时充分发挥县、乡、村、组等干部力量,乡镇(街道)、部门协作联动,常态化巡查治理,形成工作合力,对新增的违法“蓝色屋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杜绝新的“蓝色屋顶”彩钢棚产生。截至目前,全县共完成“蓝色屋顶”问题整治481个,面积12716.46平方米。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渠道,大力宣传“蓝色屋顶”整治行动对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的重要意义,使“蓝色屋顶”整改工作深入人心,取得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整洁、优美、宜居的人居环境。通过耐心细致、不厌其烦的宣传动员,以违法当事人自行主动整治为主,依法依规通过法律程序整治为辅,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对拒不整改的,根据违法问题具体情况,进行分类依法依规处置,确保逐宗整治到位,按期整改清零,切实提高了群众对“蓝色屋顶”治理工作知晓率。
加大督导指导力度,严格落实问责机制。通过“一周一调度、一月一通报”机制,加大督导指导力度,统筹调度各乡镇(街道)“蓝色屋顶”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进度慢、工作质量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干部按程序进行问责处理。在整治期间,各单位严格按照“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整改一批、销号一批”的方式每日向县“两违”办报告当日整改情况,每周上报本周工作开展情况,根据各单位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动态排名通报,对工作推进缓慢、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程序进行追责问责。(陆继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