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公安局“四项措施”加强占道经营专项整治 全力还道于民
发布时间:2022-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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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侗乡网
最近,黎平县公安局采取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宣传,落实柔性执法措施,较好地推进了违法占道经营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为副指挥长、有关股、中心、中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抽调业务强、作风硬、敢担当的干部充实到各执法中队,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整治责任到岗到人。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经常性组织各中队深入大街小巷、门头店面、流动摊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广播进行广泛宣传。今年以来,共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600余份,在全力促进市民、商户知法、懂法、守法上下功夫,严防占道经营现象反弹。
三是加强疏通引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柔性执法,重点在良瑜转角、萨玛公园小广场、汽车南站等地设置临时马路市场,并将流窜摊贩集中到临时马路市场进行统一管理,正 确处理群众就业创收、道路通行、环境卫生等问题,推动城市管理要素实现良性互动。
四是加大执法力度。敢于较真碰硬,对少数屡劝不止的顽固摊贩,坚决采取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暂扣违法占道工具、行政罚款等方式,依法进行打击,确保市政道路畅通。
今年以来,我局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6份、暂扣违法占道工具41件、罚款26人,对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龙开科)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为指挥长,分管副局长为副指挥长、有关股、中心、中队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抽调业务强、作风硬、敢担当的干部充实到各执法中队,加强队伍建设,明确整治责任到岗到人。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经常性组织各中队深入大街小巷、门头店面、流动摊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广播进行广泛宣传。今年以来,共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资料600余份,在全力促进市民、商户知法、懂法、守法上下功夫,严防占道经营现象反弹。
三是加强疏通引导。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柔性执法,重点在良瑜转角、萨玛公园小广场、汽车南站等地设置临时马路市场,并将流窜摊贩集中到临时马路市场进行统一管理,正 确处理群众就业创收、道路通行、环境卫生等问题,推动城市管理要素实现良性互动。
今年以来,我局共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76份、暂扣违法占道工具41件、罚款26人,对违法占道经营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龙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