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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黎平县华建石材产业园项目迁坟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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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侗乡网

       为保障园区项目建设用地需要,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黎平县 2012 年度第一批次工业建设使用土地的批复》(黔府用地函〔2012〕546 号)、《黎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黎平县华建石材产业园项目土地征收公告》(黎府告〔2022〕1 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黎平县华建石材产业园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的批复》(黎府函〔2022〕1 号)文件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黎平县华建石材产业园项目用地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坟墓实施搬迁。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黎平县中潮镇潘老寨村上滚龙(地名)的黎平华建石材产业

       园用地规划红线征地范围内所有需要迁移的坟墓。

 

       二、补偿标准

       迁坟补偿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黎平县县城规划区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黎府发〔2018〕3 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即:即迁坟补偿标准为:原棺和石围墓(圈磨)每穴补偿 8800 元/穴,混泥土坟墓 6800 元/穴,石砌坟墓 5000元/穴,普通有碑土坟墓 3500 元/穴,无碑土坟墓 2500 元/穴。

       三、迁坟时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 年 2 月 4 日止,请各位坟主亲属在规定时限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中潮镇人民政府村镇建设服务中心(联系人:孟海;联系电话:08556337006)办理有关迁坟手续,并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前完成迁坟事宜。逾期未办理迁坟相关手续或办理迁坟手续后未完成迁坟事宜的均一律按无主坟墓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