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处分后我有一段时间工作都没了干劲,感谢组织对我的关心关爱,我一定重整旗鼓、努力工作,继续带领群众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干事创业。”3月29日,面对黎平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回访,该县永从镇一名受处分的村干部吴某某深受触动。
此前,吴某某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未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的情况下将村集体资金以“误工补贴”的名义分发给村组干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之后他一度意志消沉,觉得自己作为村里的“一把手”没有起到表率作用,反而成为反面教材,经过黎平县纪委监委的暖心回访,吴某某终于重燃干事热情。
今年来,黎平县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将组织关怀和教育挽救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在回访前、回访中、回访后三个关键时间节点上下功夫,扎实开展回访教育,加强对受处分干部思想教育和正面疏导,帮助“跌倒干部”重回“初心赛道”。截至目前,共对55名受党纪政务处分干部开展回访。
县纪委监委采取“一人一策”的方式开展回访教育。回访前,回访组认真查阅违纪违法卷宗档案,全面了解回访对象受处分原因、思想状况、当前工作表现、生活状况等,重点对受到“第二、三种形态”处理的党员干部,以及因工作失责被问责的党员干部,精准制定个性化回访“套餐”。
回访中,通过与受处分人员面对面恳谈,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生活状态,把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和政策解释讲明谈透。特别是对个别思想上想不通、工作积极性不高,处分期限长的党员干部,实行“一人多访”制度,通过多走访多沟通,认真帮助分析违纪根源,讲清纪法政策,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受处分干部克服心理障碍、迈过这道“坎”,重拾工作信心。
回访结束后,回访组第一时间完善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一人一档”,详细记录受处分干部在思想、工作、学习、整改等方面情况,及时向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反馈。建立回访教育综合评估、结果反馈机制,分别从“好、较好、一般、差”四个方面对党员干部进行综合评价,对积极改正错误、工作实绩突出、受到单位肯定的党员干部,向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反馈,实事求是提出再启用建议,激励“知错就改”的党员干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担当作为。截至4月底,共向组织人事部门选人用人提出意见建议4条。
(来源:黔东南州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