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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关于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0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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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侗乡网

为推动我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走深走实,持续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现将7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雷洞瑶族水族乡人大主席吴龙福、地坪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石庆迪、扶贫开发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员朱玺等3人乱作为问题。2020年8月至9月,吴龙福任黎平县地坪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分管脱贫攻坚工作期间,明知某扶贫建设项目仅完成了部分设施的情况下,安排时任地坪镇扶贫工作站负责人石庆迪向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申请县级验收。县级验收过程中,县扶贫开发技术服务指导中心工作员朱玺发现项目建设面积不达标,在未向相关领导汇报验收情况下,将项目附属设施面积计入工程量,最终该项目顺利通过县级验收,导致群众利益受到损害,国家扶贫资金被违规套取。2024年3月25日,吴龙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石庆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朱玺受到警告处分。

雷洞瑶族水族乡人民政府工作员杨再平不作为问题。2013年7月至12月,杨再平任黎平县水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职,致使水口镇控洞村26名群众2013年保险信息未能录入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造成26名群众不能享受2013年度的政府缴费补贴政策,损害群众利益。2023年9月,杨再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岩洞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吴珍高弄虚作假问题。2020年3月至2022年7月,吴珍高在负责黎平县岩洞镇敬老院工作期间,通过虚报敬老院集中供养老人入住人数的方式,套取集中供养人员照料护理费,导致国家民生资金遭受损失,损害群众利益。2023年11月,吴珍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

德凤街道民胜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龙世林挪用、侵占集体资金问题。2017年3月至2022年5月,龙世林任黎平县德凤街道民胜社区党支部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黎平民胜兴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挪用、侵占社区集体资金,收受他人贿赂,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2022年11月,龙世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其他相关6名社区党员干部,因侵占社区集体资金,收受他人贿赂等问题,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水口镇南江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吴仕昌违规向群众摊派费用问题。2022年1月,吴仕昌任黎平县水口镇南江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期间,违规收取水口镇南江村13户低保户低保金用于村级公益事业,侵害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9月,吴仕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低保金予以退还群众。

龙形街道构洞村原党支部书记陆再秀套取国家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8月,陆再秀利用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申报实施2017年德凤街道构洞村天麻种植项目,套取国家扶贫资金,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11月,陆再秀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

九潮镇大榕村卫生室原负责人孔凡琼违规套取国家医保资金问题。2021年1月至10月,黎平县九潮镇大榕村卫生室原负责人孔凡琼,通过伪造死亡人员、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外嫁人员、在校大学生等就诊信息的手段,编造处方和数据上传国家医保系统902条,套取国家医保资金,涉嫌诈骗犯罪。2023年10月,孔凡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予以追缴。

上述7起典型案例,涉及农村集体“三资”、医疗、养老社保、乡村振兴、民政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重点领域,有的乱作为,造成国家扶贫资金损失;有的工作失职,导致群众利益受损;有的借群众之名套取扶贫资金和民生资金;有的侵占村集体资金,以发放村干福利补贴之名,行私分集体经济之实;有的违反群众纪律向群众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有的伪造数据套取医保资金,损害参保人就诊权益。这些行为直接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损党员干部形象。

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认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政治危害,要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与县委“抓班子、带队伍、强落实”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警醒、引以为戒,不断强化纪法意识和宗旨意识,做到明纪守纪,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廉洁用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县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主责主业,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持续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乡村振兴、农村集体经济、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行业领域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蝇贪蚁腐”,深入推进基层治理,以正风肃纪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造福于民。(黎平县纪委监委